四度案例|方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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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方某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工作时头发不慎被机器卷入,导致头皮撕脱,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资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因工伤保险待遇是以劳动者本人工资为基数,双方对于方某的工资如何确定发生争议:①用人单位主张方某工资为2500元/月,并提供其他劳动者证言证明;②方某主张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934元/月计算本人工资。
方某遂委托本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意见
梁嗣敏律师提出:
1、用人单位依法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否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用人单位为证明方某的工资只有2500元/月,提交的其他劳动者书面证言,因其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不应采信;
4、用人单位不遵守保障劳动者权利的劳动法相关法律,其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负面评价;
5、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方某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方某有权要求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本人工资。
劳动仲裁委员会采纳梁嗣敏律师的全部意见,裁决用人单位按照3934元/月计算方某本人工资,应当向方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197701元。用人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同样的判决。
在线问答
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的作用
①核实工资金额②证明工资结构③计算加班费、平均工资等方面均可以作为直接证据④证明是否拖欠工资⑤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包括不买或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都是不合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撰稿/梁嗣敏
编辑/王海浓 校对/罗子尧
审核/罗子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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